法律问答

感情破裂,提出离婚,男性不同意的话,法院会怎么判断呢?另一个男孩,一直有婆婆,离婚的孩子对谁下判决呢?

离婚
2021-03-21 07:4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孩子如果是2周岁以下的话,原则上是归母亲来抚养。那除非有特殊的情形,也有可能判给父亲来抚养。比如说,母亲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是其他的严重疾病,那小孩不宜跟这个母亲共同生活的。
    第二种情形,比如说母亲有抚养条件但是她不尽这个抚养义务,父亲又要求这个小孩归他抚养的等。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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