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我妻子和我结婚11年,有两个女儿,她没有离婚就和别人生了孩子,她抛弃了我和孩子5年,现在回来起诉离婚,我可以为孩子争取这5年到孩子18岁的抚养费吗?长女现在10岁,女孩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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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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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孩离婚一人一个一般无需支付抚养费了,但是还是会依据实际的支付能力以及经济收入进行衡量,所以依旧是可以要求支付的。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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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就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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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