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失去配偶的人,和王丽在12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后因各种原因离家出走的最后一次在14年6月离家出走的人,在这期间要求离婚,但对方没有离开,去年起诉离婚,他同意在法庭外协商离婚,我撤销了诉讼,结果再找也没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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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家出走的,想要离婚的情况下,首先是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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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
2、准备好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
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等待法院是否受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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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离婚,但开庭时本人需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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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