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一下,离婚之后,想复婚,再婚前男性买来一套房,那再婚后这套房屋是两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吗?要不是,那双方签署一份房子现有的协议书,这一份协议书是不是有法律法规效应?

离婚
2021-03-21 10:5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