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父母离婚了,父亲没有支付抚养费,不同意改变孩子的姓氏,怎样才能改变孩子的姓氏呢?

离婚
2021-03-21 11:0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抚养费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后是可以变更孩子姓氏的,但是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所以,孩子随母姓是没有问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将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的做法是不当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