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30号填写的辞工书并提交了,辞工书上我写的是下个月30号,也就是9月30号离职,但是我们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班长却跟我说,9月30号放假就能让我走,不放假就不能让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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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可协议解除,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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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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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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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