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所属的工厂只给他买了工伤保险,没有买医疗保险,现在上班期间突然心肌梗塞住院治疗,花了将近5万人的医疗费,能否向工厂申请医疗保险赔偿金额。

工伤索赔
2021-03-21 12:0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属于工伤的,单位可以先赔偿,后由保险承担。如果单位给你买了工伤险,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住院费,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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