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审理未作出判决。然后分居半年后再次起诉,法院能判断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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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判决。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有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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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跟起诉离婚的次数没有关系,第二次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经过审理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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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以上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要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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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