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彼此没备案,94年之前同居生活并有一对儿女,协商一致离婚调解,而且两地分居五年之上了,女以成家立业,孩子十三,协议书中表明孩子的赡养费难题有法律效益吗?

离婚
2021-03-21 14:45: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男女签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1,协议内容关于财产约定,具人法律效力。
    2,关于“出轨”或“婚忠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法院是靠证据说话,只有以下证据,法院才会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此种情况下,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此时就重点考虑双方的情况,如,一方是否有子女、一方对孩子的接受情况、一方的经济情况等等原因。总之,综合考虑才能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分居协议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
      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签署了分居协议,那么可以作为认定分居条件的一个证据,但是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没有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