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8岁时父母离婚,我由母亲抚养,原离婚协议规定父亲每月给我10元抚养费,直到我18岁成年,从未实施过。现在我27岁,近20年过去了也没有任何联系,最近他生病住院了,我担心他会强制要求我抚养。有办法避免吗?从法律上?

离婚
2021-03-21 16:0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所以,即便在当初离婚后,子女仅仅只跟一方一起生活的,最后还是需要对其尽赡养义务的。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另外,关于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方式,主要是两种方式: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要是有多个赡养人的,各赡养人每个月得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关于,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具体如下: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要是赡养人有不按规定支付赡养费,给被赡养人生活造成困难的,赡养人可以填好相应凭证。真到了最后向法院起诉等情况的时候,赡养人原则上要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果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   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 你的问题很复杂,最好约律师面谈
  • 你好:可到我律师所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