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厂工作了17天,签了合同。我30天前没有退休。他说我一个月前辞职了。老板不让我辞职。工资还没有支付。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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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让辞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30天过后就可以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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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单位支付正常工资及加班工资等 ,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正常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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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索要工资,注意,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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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