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姨妈3月7日正式来我家工作,卫生总是不好,以前有意见,还是不满意,现在是4月27日,我想辞掉她。我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吗?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一个月前通知她让她去的话,必须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1 19:4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发生事故的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根据北京地区的司法案件实践来看,您的仲裁请求有极大的可能性不被支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的惩罚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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