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前妻离婚6年了,不去看望孩子,也不给孩子抚养费,孩子11岁了,我们再婚了,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由母亲支付吗?

离婚
2021-03-21 20:2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男方和他前妻是协议离婚不能随便和男方结婚,协议离婚不是签个协议就可以了,还需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离婚证。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男方便可以再婚。
  • 一般情况下,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不支付的,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