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维护赡养老人的权利子女未能履行赡养权利怎么办?

2021-03-22 03:0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赡养人是履行家庭养老的主要责任者。《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
    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
    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放弃继承权的子女,不能以此为由而拒绝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因为在其未成年及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已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第三款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积极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老年人赡养人的配偶也是老年人的赡养人。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实践中,经常能够遇到子女在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不向老人支付赡养费的情况。
  • 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先行向居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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