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我于2018年5月17日选购一套二手房,房屋总价格126万,已交订金十万,付款介绍费2万,并签署了买卖协议,如今房主想毁约不卖了,我该怎么违权?

刑事辩护
2021-03-22 03:2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定金”到底是什么,定金其实是担保方式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当合同中约定有定金条款时,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对方可以不返还该定金。
    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也就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定金不退”。很多消费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往往以为自己支付的是“订金”,但合同中实际约定的为“定金”,二者仅仅一字之差,在消费者想要放弃买卖合同时,却会导致完全不同的“可退”和“不退”的结果。
  • 二手房买卖最好是找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因为当中涉及的一些事情自己去办比较麻烦,有他们代劳就比较轻松点。 中介买卖的好处:1.节省业主和买家的时间——业务由中介专业人员操作完成进行谋划。
    2.业主不要花钱登广告:中介会将物业推荐给各类客户。
    3.房产中介是以第三者身份——言论客观、公正。
    4.买卖双方在直接议价时容易发生争论:中介可协调气氛,掌握尺度。
    5.买入方通过中介的推荐更容易找到合适自己的需求。
    6.多数买卖双方都没有足够的法律常识和购买经验:中介可以帮助双方减少法律纠纷,避免被讹骗。
    7.中介接触面广,信息集中,买卖双方汇集在中介公司信息室中。
    8.维护经济秩序,通过管理中介公司规范二手市场。
  • 搜集中介公司违约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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