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工作途中交通事故的第三者的主要责任,这种情况是工作上的事故吗?关于工作上的事故,企业根据工作上的保险进行保险赔偿吗?如果企业一个月内没有报告工作上的事故,该怎么办?

2021-03-22 03:2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时效是自员工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30日内,如超出这个时效,用人单位就无法申报工伤,工伤职工个人可以在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报工伤。所以申报工伤并不存在所谓的60个工作日之说。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您好,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进行补缴,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您好,可以要求补交或者赔偿的,建议您采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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