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丰台的一家公司连续工作了12年,08年到现在为止连续签订了3次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合同到今年年底为止,我想商量一下,如果过期的时候提交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的话,公司必须签字吗?如果公司以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为理由不继续合同的话,能给我两倍的补偿金吗?没有固定期间合同的继续是在公司同意继续的前提下吗

2021-03-22 04: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 合同是否可以自动解除,以劳动合同为例,劳动合同不存在自动解除的问题,这是一种错误的提法和认识。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终止而非解除,不要将二者混为一谈。何解除行为都是要办理手续,不存在自动解除。
  • 合同到期是不是自动终止的,要依据合同的条款而定,如果是约定到期终止的,合同是自到期时自动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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