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租房签了一年合同,住了半年,不想住,房租还有20天,房东说我们违约了,说一个月前没有付房租,现在要求我们马上出去,赔偿提前付房租的时间违约金,押金不退还,房东要求合理

2021-03-22 06:0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 一般来说,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其次,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解决。
  • 一般来说,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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