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断我丈夫给前妻的孩子支付了2万元以上的抚养费,但是他的名义上没有财产,没有理由决定收入,我丈夫的前妻申请了强制执行。那样的话,会有什么结果呢而且,我现在是他的妻子,我的财产是婚前财产,会强制我吗?

2021-03-22 07:0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对方拒不履行离婚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 民事诉讼法》对财产执行的期限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审法院在六个月没有执行的,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第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其次,《婚姻法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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