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老婆婚前她父母给了她1套房。我则在最近继承了老父的遗产,和母亲,弟弟共有一套住房,如果这套住房拆迁的话,我算不算无房户?能不能要房?

2.如果和老婆离婚,并把我名下的共有房产平分,拆迁后能不能多要点房产或补偿?

(穷人一个,志短无财,大家莫笑)

离婚
2018-12-28 07:4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既然已经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处分房屋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没有你的同意你妻子无权擅自处分。
    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你的情况看,你岳母起诉必须证明知道你们不支付一半房租至今未满一年,或者你妻子不尽赡养义务,方有胜诉可能。
  • 父母遗产子女如何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和钱款,一般是均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 你好,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一般离婚按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