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岁孩子上学时右手拇指被同学弄断。如何理赔?

2021-03-22 09:11: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未成年人的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行为人要求赔偿,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