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使用者没有支付我三年法定假日的加班补贴,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申请仲裁,受仲裁时效的一年限制吗?能把加班补贴还给我吗?请详细说明。

仲裁
2021-03-22 10:1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工伤五级的,用人单位不可以提出与工伤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如果你现在提起仲裁,不存在时效问题;
    2、你的身份是派遣工,是和劳务公司形成的合同关系,很难裁定你和物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动行为;
    3、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加班费。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若期限最后一日是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下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