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那边学习培训快两月了,去的情况下,主管说学习培训期内自身走的没薪水,合理合法吗?没签订合同,没领薪水,如今我不愿意再那边到了,必须向企业交合同违约金吗?我该怎么做?能取得薪水吗?

2021-03-22 10:3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才能约定违约金
  • 如果你有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中心咨询。如果单位没有帮你申报工伤,你本人应在1年内自行申报工伤。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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