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男方2013年2月6日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的?2月9日与其有了关系?因为男方26岁了?非要求尽快结婚?13年2月25日领了结婚证并举办了婚礼?彩礼钱给了5万8?另加2万块钱买衣服的钱?结婚时买嫁妆衣服等剩余3万左右男方自愿给了我父母?我4月8号说离婚?我父母把3万拿出来?说还给男方?男方不要?买金器项链手镯的花了3万多?不过金器都被男方父母偷偷的从我密码箱里拿走了?未归还?婚后我们经常吵架?我已怀孕2个月左右?前几天因为小事?男方就要把我带去医院把孩子打掉?还说了很多决绝的话?这件事让我对这份婚姻彻底死心?男方说结婚他家花了17万?包括婚纱照?花车?酒席等?他说钱是他父母借的?以前我问他家欠钱吗?他说不欠?这几天才说欠钱的?要我把钱还给他才离婚?不然告我诈骗?说我一定会坐牢的?婚后基本男方都是花我以前上班存的那点钱?我在半个月前起诉离婚?孩子已经流产了?现在男方找媒人作证?存心告我诈骗?可是我真的没有诈骗?我该怎么办呢??我奶奶都快被气死了

离婚
2018-12-28 08:3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家庭暴力一旦被认定,就构成法定判离的情形,且可以作为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但是这个赔偿与彩礼的返还没有必然关系。
  •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