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年人儿女中有儿子和二儿子早已成家立业,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出不来抚养费,也未亲自照顾,儿子一直尽职尽责陪护老人,人死后没留遗书,资产可否不分到儿子和二儿子

2021-03-22 12:3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何认定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形?

    根据《继承法若干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经济上对老人进行扶助、供养。
    对于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其生活来源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条件的老人来讲,不仅应当从生活上进行照料,而且在经济上也给予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

    2、在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伺候老人,关心、体贴老人。
    如送煤、做饭、打扫卫生、有病送医院进行护理等。

    3、赡养老人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不论是生活上的照料,还是经济上的供养,必须是经常的、长期的,偶尔寄几次钱、做几回饭、看望几次,只能视为对老人有过帮助,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老人可首先申请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调解,当调解不成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赡养费。
  • 根据法律规定,多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老人可首先申请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调解,当调解不成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赡养费。多子女的,老人可以直接在自己的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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