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方律师,你好,我和丈夫离婚了,写了离婚协议书,所有的财产都归三个孩子,孩子由男人抚养,现在想带孩子回来,可以吗?

离婚
2021-03-22 16:0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 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 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或裁定。法院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双方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个人素质(文化层次)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 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夫妻双方自己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写上达成离婚协议的,只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对房产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说明,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就该协议书进行备案。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可以放弃有关的权利,但是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该协议书已经签字即生效。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反离婚时就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协商后达成离婚协议书的,在协议书中写明房产如何进行分割即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再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就可以来。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遵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