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一年后,他打我,我该怎么办,现在起诉离婚,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3-22 19:2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就分居期间抚养孩子要求补偿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一方。
    因此,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自然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分居期间,若一方单方面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在离婚时,要求中一方补偿已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往往难以支持。
    因为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本身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从感情上让带孩子一方难以接受,但法律规定即是如此。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一般说来,双方可以先行协商,通过签订协议书,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想变更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