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打算和妻子离婚,有个4岁的女儿,孩子的监护权有问题,现在打算起诉离婚,我是孩子的父亲,我想争夺孩子的监护权,孩子一直有孩子的祖母,妻子打工,我有工作和保险,能赢得孩子的监护权吗?谢谢你在网上等我!

离婚
2021-03-22 22:5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抚养费的条文如下: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如果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或者不正当履行监护义务的,其他近亲属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争取监护权。
  • 对于女儿的监护权,亲生父母是自然取得的,亲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对其孩子的监护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