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个二手房,已过户,可卖主的父亲住里面不搬走。他说房子是他的。可他女儿已经卖给我了,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我买完房子第二天卖主的父亲就换了锁。现在面临我的房子,我连门都不能进。我该怎么办?

2018-12-28 10:2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买卖一次性付款的次序是这样的,
    1、签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付定金;
    2、满了5年的房子要先到房管局查档、核税;
    3、等4个工作日之后到房管局递件,递件成功了就给卖方全款;
    4、如果是办了立等可取的,两个小时后就由买方拿回质单来取证(前提是要在递件签字时写买方单独取证,否则就要双方一起来取)。没有满5年的,当天就能把全部的手续办完,总之在递件成功后才给全款,你不要担心还没有拿到产权,因为递件成功,房管局的网上,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已经是你的了,产权证只是两页费纸而已,这样是没有风险的。如果卖方要求查档时,也就是在递件之前就要求付全款,那么你们可以去做个预约合同公证,你拿到公证书,一个人就可以去把全部的手续办完了,(在做了公证后你给卖方全款,但是产权证、国土证你要收到)

  • 1、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该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2、该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原房东未申请异议登记,房管局应该发给你房产证,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在15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房管局也应该发给你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房管局依法发放房产证给你,也可以起诉原房东赔偿损失。
  • 应依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若依合同约定,在银行放款前的还贷义务由原业主承担,则其应承责。如银行方要求法院查封案涉房屋,则要走相关法律程序,首先要解除与你的合同关系,这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欠款的客观事实存在。
    你仔细审查一下你借据上载明的借款时间起始日是何时,是在案涉欠款之前还是之后。
  •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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