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入职的时候和公司签了五年合同,就是公司给你培训,培训费12万。五年后就可以走了。然后现在工作一年了,想离开。想走要交12万吗?

2021-03-23 02:1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于服务期,法律并没有明文进行规定,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这是不行的,应该按合同执行。
  • 公司无权扣押你的相关证件,可要求其归还,但你需补偿部分培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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