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 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甲、已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订合同如下:甲方资源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房屋座落:……2单元5层502户的阁楼。

二、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乙方在2012年7月26日前分两次付清,付款方式:现金。

三、 甲方在2011年8月31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 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乙方不承担物业管理等费用。甲方必须及时给乙方办开门卡等通行证物。

六、 甲方必须把自来水管、排水管、地暖管、电线、数字电视线、电脑网线等引到卖给乙方的阁楼内。电表,水表及这些线管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以后乙方只支付自己实际用水、电的费用。甲方不得给乙方停电、停水。

七、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甲方若反悔用停电、停水等办法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和居住该阁楼,或者再卖(或转让或出租)给别人,甲方必须赔付给乙方各种损失三十六万元人民币。

2、 将来甲方出卖……2单元5层502户的房子时,无权再卖该阁楼,应当提前通知乙方是否愿意随着卖出,否则甲方必须将卖房所得总款的三分之一支付给乙方。

八、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11年6月19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好:

这份合同已经生效了。我们都签了名,按了手印。

房子是我的,房产证也是我的。

我有几个点想问问:

1、 第三条中“甲方在2011年8月31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8月31日是房子的拿钥匙日期,我不明白的是我将上述房屋的什么权交给了他(阁楼的无产权,属于五楼,我以经拿到五楼钥匙,房产也是我的),我不明白是使用权,还是产权,还是别的?第二句是不是我买房时的契税(已经交了)?否则这个土地使用权怎么给?

2、 第六条中,包括地暖……等,这个等有没有效力,我们不想给你安装天然气管道和太阳能管道,可以拒绝吗?(我感觉他应该说等各种供给管道。)我怕如果开了,他支付水电费用。其实非常不想开,像天然气管道,是不是要经过天然气公司的批准才能更改管道,否则会不会有危险,万一哪天漏气,天然气不承认就玩完了。

3、 第七条中,小分条1、2都说将房子卖掉后赔偿乙方金额,?我应该安装那一个赔付(说明一下我的房子是31.6万元人民币买的,假设买的时候是30万),一个说给36万,一个说给三分之一?如果我不告诉他直接卖掉,就可以按照2、执行,给他三分之一吗?如果这样可以的话,我就卖给我的一个朋友以1 元人民币/平方米的价格(买的时候是3888元人民币/平方米,共81.27平方米),总共才81.27元,我给他三分之一可以嘛?

4、 约束条件中只有约束我们的没有约束他,不知道这样的合同公平不?不公平的话,有没有法律条文可以约束。

谢谢网上的律师们,网友们给予的帮助,小弟现在已经让这个事烦出一身病来了。

2018-12-28 10:4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我国土地政策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也就是两者不能单独交易,不能只买房不买地,也不能只买地不买房。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筑构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也就是说只交一遍就可以了。
  •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
    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 买完房子后还要交纳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水、电周转金

    3、煤气开通费

    4、有线电视、宽频网开户费

    5、权代办费

    6、面积测绘费

    住房,测绘费
    1.36元/平方,买方缴纳;商业房,测绘费
    2.04元/平方,买方缴纳;生产车间,测绘费
    2.72元/平方,买方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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