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房地产只有对方的名字,不是共同财产,法院怎么判断,商社,结婚后买的,第一次付款,我想商量一下。

离婚
2021-03-23 07:07: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婚姻法》
    《婚姻法》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
  • 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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