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之前租房,时间到了就搬走了。房间里有些东西钱不多,但是我去取的时候被房东扔掉了。我该怎么办?

2021-03-23 09:2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即使房租到期房东也没有权利处置你的物品,造成丢失的你可以要求房东赔偿
  • 你好,可以先报警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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