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自四川,在南京从事xx快递公司的工作,工作了两年没有劳动合同,现在退休的上司不给我们结算工资,他说我们要算工资,每个人都会付钱。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3 10:3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 你好,公司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也会被要求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及时申请仲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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