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能否向法院申请将查封的财产转移给借款人?

2021-03-23 10:5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土地、房屋权属情况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协助查询通知书。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查封、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 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比较常见,如果不经法定程序直接将债务人的财产变卖,时候债务人提出变卖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债权人反而要赔偿债务人损失。
  •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没有约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变卖债务人的抵押物,不论价格的高低,后果由债务人自负。为了防止债务人不认账,债权人应当债务人发一个律师函,告知他在指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否则将以抵押财产实现债权,抵押财产变现价值的风险由债务人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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