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和离婚判决书不见能够要回赡养费吗?如今我妈妈一直用没有钱为托词不愿给赡养费,如今我还二十了,她也有此外两个孩子要付款赡养费。

离婚
2021-03-23 11:0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离婚不一定需要离婚协议书。
    1、如果是协议离婚,则需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该协议书需要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约定。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离婚协议书,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申请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协议书需要对子女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作出明确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