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月29日工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所有者在交通警察队签字承担全部责任,至今(8月14日)所有者垫付了10000元的费用,医疗费用花了2万元以上,保险公司也没有垫付,一直由我们自己垫付,法律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什么费用,应该怎么赔偿呢?错误的劳动费、生活费、看护费等应该怎么计算呢?工作途中,那家公司有责任吗

2021-03-23 14:1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当时购买售后公房的所有成年同住人,除了去世的之外,都能主张权利的。费用按房价计算,由所有的权利人承担!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 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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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一般根据案件标的额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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