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所以把公司告诉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公司给了我27600元。公司不服上诉。我申请了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后,法院开庭我出庭了吗?

仲裁
2021-03-23 14:3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做出裁决后,单位不服的,提供符合撤销裁决的法定事由,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法院裁定撤销仲裁结论的,劳动者收到法院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驳回单位的撤销请求,单位不执行裁决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仲裁的结果不服,我们国家规定的是仲裁前置原则,所以如果是劳动者对于仲裁的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在收到仲裁的裁决的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不能够叫做上诉,只能够叫起诉,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服,才能上诉。
  • 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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