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公家已经拆了。如果我要离婚,我还有我的那份吗?

离婚
2021-03-23 15:4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房屋拆迁的,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离婚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处理。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生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
    安置时选择的是安置房而非货币安置的,如果房屋拆迁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房屋拆迁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归个人所有。
    但获得安置房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享有的优惠购房份额面积所对应的价款。
  • 您好,已经离婚不分的。
  • 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孩子一般在2岁之前法院会判给母亲,2-10周岁是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综合考虑,10周岁以后是根据孩子的自己意志的。
    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