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两个多月,但是没有任何雇佣合同。我今天退休了。上司说半个月前没有退休,扣除工资是合理的吗?公司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口头上也没有人事传达,所以直接扣除工资,我不满意。

2021-03-23 16:5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9、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则单位都没有必须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除非单位自愿支付给你。
  • 我没有什么证据也不懂这些,投诉管用吗?
  •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十天期满可以离职。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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