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2007年结婚的现在,孩子9个月,感情破裂不能一起生活,所以我们同意离婚,但是关于房地产的分配和孩子的监护权,现在的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我丈夫家有间拆迁房,都是他父亲的名字,拆迁协议有我40平方,离婚的房子法律上有我的吗?

离婚
2021-03-23 17: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 您好,一般是有的。具体要依据拆迁协议和相应的实际情况。
  • 你可以主张一套房子,面积多于40平方米的,你要补钱给男方父母,孩子由你女方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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