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8年7月中旬与公司签订项目合同,工资为13000/月,2018年10月末项目结束时发现怀孕,与公司说明怀孕情况的公司仍需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务合同吗?如果赔偿的话,公司应该赔偿多少?

仲裁
2021-03-23 18: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合同关系可以随时解除
    一是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二是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三是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平等民事主体,可以在签订劳务合时约定随时解约应满足的条件;如解除合同中出现纠纷,将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予以调整。
  •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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