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房地产继承发生之前,遗书继承人自己印刷遗书,没有手写的笔迹,强制法定继承人签字,签字后放弃继承权吗?之后可以重写签名和日期吗?可以起诉遗书无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1-03-23 18:55: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2.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3.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8.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继承人不包括上文未提到的人
  •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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