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拍拍网上卖出一款产品.买家说有质量问题.我们说有质量问题我们出运费给他退货.买家放邮局退货.邮局的工作人员和买家是签约客户关系.收了买家33元的运费.却在快递面单上写上164元的快递费.本身机器是7.5KG的写到9KG.我们不同意支付这么多的运费.该买家就上传了这张写着虚假的运费和虚报的重量.拍拍上就把我的钱扣给买家了.我在拍拍上留言申诉.拍拍上让我去邮局开个证明.我去邮局打了了邮件全程跟踪单上传到拍拍给拍拍的客服人员看.客服人员以没有邮局的公章又驳回我的申诉.邮局的公章不外盖.我该怎么办?

产品质量
2018-12-28 13:0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双倍赔偿属于惩罚性赔偿,有严格的限定条件,是否需要承担就要看你的行为性质了。

  • 1、根据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如果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执行。因此,网购不满意想退货时,由此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但是质量问题退货的,这种情况应由经营者承担运费。
    2、如果对方不承担运费的话,你可到消协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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