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工地住院期间不支付医药费怎么办?

2021-03-23 19:4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疗工伤期间公司垫付了医疗费的,结算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的,应当从中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事故都是突发事件,治疗抢救期间都不可能完成工伤认定,医疗费用一般需要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申报结算。
      公司在治疗工伤期间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在出院时没有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的,在之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社会保险机构与其它赔偿费用一并结算的,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从中扣除。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赔偿费用应当有清单,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清单核对是否包含医疗费用。
  • 在工地受伤的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 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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