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孩子制定了还款计划。但债务人要求全额还款,债务人已被行政拘留15天。出来后还会继续被拘留吗?

2021-03-23 20:1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有其独立的财产,大多数的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的。
    2、法人代表以及股东如果已经完成了公司认缴的出资的缴纳的,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未实际缴纳认缴的出资的,需要以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比如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股东A认缴20万,实际缴纳15万,还有5万尚未缴纳,如果公司有债务且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股东A需要实缴缴纳出资以承担公司的债务。
    3、不知道你所说的员工是指谁?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产生的债务,公司需要偿还。但是如果该员工存在过错的,该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并且公司账户没钱,并不代表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因为公司的财产不仅包括货币还包括其他的财产比如房产、办公设备、机动车以及其他的相关财产等。公司账户不足以偿还的,债权人完全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司的其他财产。
  • 不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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