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2月借的高利贷,到了还款日还不还款,利率比银行高4倍,借书上没有写高利贷,现在起诉了吗?我犯法了吗?

2021-03-24 01:2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一万元,月还款一千元,等于年还款一万二千元,等于利息百分之一百二,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另欠条没有书写利息,但是又额外约定利息的,需要看证据证明情况
  • 债务人借了高利贷不还,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
  • 借了高利贷,如果债务人经催收后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合法部分的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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