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比如感情异常,性格不合?

离婚
2021-03-24 01:25: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 双方性格不合,一方向要离婚的,如果另一方同意,且能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否则,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