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一年了,a从来没有领过工资,一直和我要生活费和吃喝玩乐的钱,现在他在婚内有外遇,想离婚,我们没有共同的财产,没有孩子,结婚后我打算为我们家好好开店,他也支持,最后和父母的朋友借的钱,现在生意不太好,a

离婚
2021-03-24 05:1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个人财产包括○1婚前财产;○2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生活补助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分割原则;○2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同等条件照顾妇女的原则。 涉及分割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年限×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总额÷(70-军人入伍时的年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及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不成的,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共同财产的同时,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婚前债务由个人承担,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 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不能成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同时,双方在离婚时,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上述情形,离婚中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无过错,法院裁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给予无过错方相应的补偿。
  • 婚内出轨,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出轨”,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 :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关于通奸的法律后果 :我国现行婚姻法在四十六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并未将通奸列入,也就是无过错方针对通奸行为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 : 最高法司法解释将此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后果 : 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理论上说,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外,还存在以其个人财产作出赔偿的可能性。
    3、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则构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的,同样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后果 :构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据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