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一家公司工作。今年公司因为各种原因把我的合同签给了一个公司名下的个体户。到现在好几个月了,合同签了还没给我!还有,我的保险是在另一家劳务公司买的。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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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即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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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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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属于劳动争议,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等,以免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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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